本品為黃色顆粒狀結晶或結晶性粉末;無臭.味苦;遇光易變質(zhì)。 本品在水或熱乙醇中溶解,在乙醇中微溶,在乙醚中不溶。 熔點 本品的熔點(附錄Ⅵ C)為220-227℃,熔融時同時分解。 吸收系數(shù) 避光操作。取本品,精密稱定,加鹽酸溶液(9→1000)溶解并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10μg的溶液。在1小時內(nèi),照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法(附錄Ⅳ A),在294nm的波長處測定吸光度,吸收系數(shù)(E 1%/1cm)為464-494。
碘解磷定等解毒藥在體內(nèi)能與磷酰化膽堿酯酶中的磷?;Y合,而將其中膽堿酯酶游離,恢復其水解乙酰膽堿的活性,故又稱膽堿酯酶復活劑。碘解磷定等尚能與血中有機磷酸酯類直接結合,成為無毒物質(zhì)由尿排出。對輕度有機磷中毒,可單獨應用碘解磷定或阿托品以控制癥狀;中度、重度中毒時則必須合并應用阿托品,因對體內(nèi)已蓄積的乙酰膽堿幾無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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